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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征集部分2024年中医药全国性专款、局机关专项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

2024-07-22

根据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(暂行)》(财综〔2014〕96号)等文件有关规定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就部分2024年中医药全国性专款、局机关专项项目公开征集承担单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项目任务及申报要求

  (一)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考证

  1.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考证(一)

  任务内容:对《古代经典名方目录(第二批)》汉族医药方剂开展关键信息考证研究,为古代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研发提供技术支撑。

  绩效目标:完成《古代经典名方目录(第二批)》汉族医药方剂关键信息考证。

  申报要求:对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考证等工作有较好的研究基础,在中药资源、中药炮制、新药研发等方面具备较强研发实力的高校、科研机构等单位。

  资助金额:遴选4家单位,每家7万元。

  2.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考证(二)

  任务内容:对《古代经典名方目录(第二批)》少数民族医药方剂开展关键信息考证研究,为少数民族医药古代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研发提供技术支撑。

  绩效目标:完成《古代经典名方目录(第二批)》少数民族医药方剂关键信息考证。

  申报要求:在少数民族医药研究等方面具备较强实力的民族医药单位。

  资助金额:遴选4家单位,每家8万元。

  (二)中药材种植培训

  任务内容:结合我国七个道地药材产区的区域特征,按照中药材种植的有关要求,因地制宜开展大宗道地药材品种种植讲座、田间授课等不同形式的技术培训,重点针对脱贫地区育种、施肥、灌溉、植保、机械化等进行成果转化推广,帮扶产地药农开展中药材规范种植。

  绩效目标:针对中药种植培训,每个培训项目开展技术培训需涵盖区域内3个及以上省份,每次培训不少于8个课时,共计不少于1000人次。

  申报要求:对道地药材种植具有一定技术优势,专家力量雄厚,具有较强实力的高校、科研机构等单位。

  资助金额:遴选7家单位,每家5万元。

  (三)产销对接活动

  1.产销对接活动(一)

  任务内容:通过搭建平台、组织活动,推动一二三产融合,加强农业企业与工业企业对接。

  绩效目标: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产销对接活动,覆盖农业、工业企业,并推动达成10-15项合作。

  申报要求:具有较强组织协调和产销对接能力,承担过相关任务,具有丰富经验的社会团体。

  资助金额:遴选1家单位,5万元。

  2.产销对接活动(二)

  任务内容:组织脱贫县参加全国相关产业活动,并与企业达成协议,拓展中药材销路。

  绩效目标:每个脱贫县参加活动不少于3次。

  申报要求:承担过相关任务,具有较好前期工作基础和丰富经验的单位。

  资助金额:遴选2家单位,每家5万元。

  3.产销对接活动(三)

  任务内容:通过联合共建中药材种植基地、签订产销合作协议等助力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。

  绩效目标:联合共建不少于10个中药材种植基地,且建立长期产销供应协作关系。

  申报要求:具有较好前期工作基础和丰富经验的中药企业。

  资助金额:遴选2家单位,5万元。

  (四)提升中医药古籍保护条件

  任务内容:创建“全国中医古籍档案管理系统平台”,建立“国家中医药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平台”,鉴定馆藏古籍珍贵程度等级和破损等级,组织开展古籍保护与修复专业培训。

  绩效目标:创建“全国中医古籍档案管理系统平台”,系统登记全国中医行业20家中医专业图书馆馆藏中医药古籍版本目录数据;建立“国家中医药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平台”,完成100种古今书目对照、版本图像对照和珍贵古籍名录信息查询检索功能;组织发布《中医药古籍著录规则》和《中医药古籍定级标准》,开展50部馆藏古籍珍贵程度等级和破损等级鉴定和登记。

  申报要求:申报单位具有成建制的中医药古籍研究机构;具有丰富中医药古籍普查登记、定级、定损工作经验;馆藏中医药古籍3万册以上。

  资金金额:遴选1家单位,32.5万元。

  (五)中医药古籍项目质量控制和学术督导

  任务内容:对《中华医藏》项目等中医药古籍项目开展质量控制和学术督导,加强中医药古籍整理规范。

  绩效目标:开展《中华医藏总目提要》质量控制和学术督导;组织中医药古籍整理研究技术培训1期;形成中医药古籍整理研究行业规范。

  申报要求:申报单位具有成建制的中医药古籍研究机构;开展过全国性的中医药古籍人才培训;依托学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建设学科。

  资金金额:遴选1家单位,32.5万元。

  二、有关要求

  (一)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单位资质良好,具备相关领域工作基础,业务范围与项目内容具有紧密相关性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,能够保证项目按期实现活动绩效目标。

  (二)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费使用有关要求,做好经费预算,提高经费使用效益。

  (三)请认真填写申报材料(具体见附件),申请表应在首页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,一式8份邮寄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。

  (四)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9日(以寄出邮戳为准)。

  (五)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所有。

  三、其他事项

  (一)我司将在8月中旬左右发布项目承担单位入选公告,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,请关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。

  (二)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中药科技与发展处 刘洋 吕泽 010-59957713

      中医科技处 李雨欣 010-59957708

  邮 箱:zyyjzyc@126.com

  地 址: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,邮编:100027

  附件:项目申报书

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

  2024年7月18日